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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將「學術誠信講座」轉換成通識認證積點

(注意:本規範僅適用於學士班學生,採計證書以109學年度第2學期起所完成之課程為主,於此時間點前所完成之課程,不予採計。課程僅限CITI Program得申請認列)

凡參與本校學術誠信推動辦公室,所提供之「國外學術誠信線上課程」,並取得時數證明者,方可申請通識積點認證,惟相同課程僅限認證1次。評核標準以每3小時學誠時數,核予1個通識積點。相關認列課程及說明,如下:

一、得申請積點認列課程

■ 國外線上課程:CITI Program RCR課程模組 (課程申請),僅得申請1次為限,請勿重複申請認列。

備註: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課程,尚無法認列通識教育積點。

二、申請積點認列步驟

■ 線上課程

1.將研習證書上傳至本校【學術倫理教育時數登錄平台】審核。

2.學誠辦公室審核完畢後,請至【學術倫理教育時數登錄平台】>>「個人時數管理」>>「學術倫理教育時數認列證明書申請」下載證明。相關審核作業天數需7個工作天

3.將「學術誠信暨研究倫理教育訓練證明」上傳至【通識教育生活實踐積點認證系統】申請積點認證。

 必 填 欄 位 :

  • 課程名稱【若有不同課程請用頓號(、)隔開】
  • 日期【起訖日期】
  • 學術倫理講字號【若有不同字號請用頓號(、)隔開】
  • 合計時數
  • 上傳證明文件:學術誠信暨研究倫理教育訓練證明之圖檔。

備註_通識教育中心認證公告: 前往連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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